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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必须三个月内领取么?男方有资格领吗?

发布时间:2023-06-19 01:58作者:福建康莱定代怀中心

女性在怀孕后达到一定的领取标准就有机会能够领取生育津贴,这是国家给予的优待政策,所有生育三胎的家庭都有机会参与领取,生育津贴发放的金额虽然没有太多但也能为大多数家庭减轻不少的负担,人性化的设置让更多人们都参与进来,那么生育津贴必须三个月内领取么?男方有资格领吗?现在就让小编带领大家详细了解吧。

生育津贴必须三个月内领取么?男方有资格领吗?

生育津贴有什么领取条件?

1、城市户口登记;

2、在城市内参加社会保险;

3、指定范围内的孩子;(请注意这一点)

4、在规定的妇产科医疗机构内分娩、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第十四条(生育津贴的有效期)

依照《条例》第13条规定生育的妇女,可在以下期间内享有以下待遇:

1、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性享受三个月的优惠待遇;

2、怀孕7个月以内的,可享受3个月的优待;

3、怀孕3个月或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的人工流产,享受1个半月的优待;

4、怀孕三个月流产或宫外孕者,可享受1个月的优待。

根据本条规定领取生育津贴的妇女上一段的1和2,可按以下条件领取:

1、育困难妇女产假延长半个月;

2、按计划生育规定,每月额外发放一次生育生活费;

3、多胞胎的情况下,每多一个孩子可额外获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广州市领取三胎生育津贴方法

广州生育津贴申领需要满足参保缴费一年以上且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就可以正常申办生育津贴。

满足申请条件即可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条件一: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参保缴费≥12个月;

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条件二: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也就是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未登记参保的,无法确定其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也就无法发放生育津贴。福建申请捐卵

广州生育津贴申报流程

广州市生育津贴申报流程图

其他注意事项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申领生育津贴为由,拖欠职工产假工资。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2.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不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个人怎么领取生育津贴?

其实原则上来说,个人是不能领取生育津贴的,因为生育津贴是只有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产的时候才能领取的,但生育保险是完全由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的,所以在申请生育津贴的时候,也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

用人单位会将生育女职工的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证明,出院小结,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提交到社保局,待社保部门核实之后,会一次性将生育津贴发放到用人单位账户上,再由用人单位转发给个人。

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跳槽或者用人单位倒闭等情况,如果女职工换单位的话,那么由新最新的用人单位来为女职工申请,如果是企业倒闭的话,那么由接收用人单位的企业来为女职工申请生育津贴,但女职工个人是不能去申请的,社保部门也只会和用人单位对接,而不会和个人对接。

福建生三胎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吗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满足下面条件才可以生育三胎领取生育津贴

规定一: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规定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规定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规定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规定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第(四)项规定,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以上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三胎的,照样能享受产假,和一胎、二胎的待遇是完全一样的,但是,违反计生政策生育三胎不能领取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决定是否发放给职工。福建生育津贴领取条件条件一、企业女职工在分娩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同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二、生育津贴申报时限为女职工在分娩后自分娩之日起12个月内条件三、若缴纳生育保险费中断在3个月以内的,在中断补缴后达到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100%执行;中断超过3个月的,在中断补缴后达到12个月的,生育津贴待遇按照50%执行。条件四、机关、财政核拨或核补的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原渠道领取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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